中国电子企业认证

CECP认证服务协议

所有申请深圳市华强北电子市场价格指数有限公司(下称甲方)CECP认证的企业(下称乙方),均视为同意本协议,遵守以下条款:

认证费用
CECP认证为甲方开展的增值服务,不需另外支付费用。

申请程序
乙方填写“CECP认证”申请表,签署CECP认证服务协议,并提交认证所需资料,自申请日开始,甲方开始审核工作,并在45个工作日内确定审核结果。

乙方权利
通过CECP认证的企业,在华强北价格指数网的相关位置显示企业信息,依据通过的具体认证,显示具体信息和认证标识。

乙方义务
1.配合甲方的资料核查工作(每年核实一次),包括各分项认证所需资料,如实体拍照配合、出示场地合同、提供实体信息、
  代理证书验证、注册商标证书等。
2.确保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,一旦发现信息造假,甲方有权利取消乙方的认证资格,并保留公示造假行为的权利。
   公示造假行为的权利。
3.若乙方信息有所变更,必须在30个工作日之内通知甲方,由甲方对信息进行更新,否则视为信息失实。

协议终止
1.若乙方提供的认证资料不属实,在催促一次后仍未提供真实有效信息的,甲方有权终止协议。
2.在甲方进行资料审核工作时,乙方不配合甲方审核工作,甲方有权终止协议。

保密
在本协议执行期间或终止后,未经对方同意,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与本项工作有关的合同、附件、协议以及专有技术等信息资料。否则,违约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。
甲方有权利根据自身产品情况对以上内容进行调整,并保留该协议的最终解释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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